资金返还公告!

2024-04-04 72阅读

  【国家反诈中心】

@电信诈骗报警平台

公 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决定对“王某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王某某。按照《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3年8月6日,王某某报警称:其在网上被人以注销京东白条的名义被骗11万元钱。

受害人王某某被骗资金流向:

(1)受害人被骗资金进入二级银行卡6228480018181611973。寿光警方成功冻结此涉案账户6228480018181611973(户名:邓磊,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昌平东环支行),冻结金额共计16060.13元。

(2)受害人被骗资金进入二级银行卡6210986510000478714。寿光警方成功冻结此涉案账户6210986510000478714(户名:王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崇州市街子镇达通路营业所),冻结金额共计4280.80元。

(3)受害人被骗资金进入二级银行卡6217003800018750723。寿光警方成功冻结此涉案账户6217003800018750723(户名:刘成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邑翰城支行),冻结金额共计84537.03元。

依据《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王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按照规定中的返还计算公式计算,以上3个账户应分别返还3942元、1485元、29337元,合计应返还受害人王某某资金共34764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寿光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寿光市公安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返还,并重新确定“王某某被诈骗案”被害人王某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寿光市公安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资金返还公告!

联系电话:0536-5296110;

联系人:徐警官。

特此公告


寿光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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